文化部藝文紓困 2.0 受理申請至 6 月 10 日!
文化部 4 月 30 日發布「藝文紓困 2.0」兩項補助之申請須知:包括「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須知」第二次公告,以及「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申請須知」,並自 5 月 4 日起受理申請。受疫情衝擊的藝文事業(含營利及非營利團體、個人工作室),以及接案的個人藝文工作者(自然人),不論是否曾申請文化部藝文紓困 1.0「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都可以申請藝文紓困 2.0 之補助。
在藝文紓困 1.0 辦法公告之前,視盟也針對疫情衝擊進行藝文產業相關調查,與藝文團體進行交流會議,並向文化部提供出紓困建議藝文團體共同聲明。並分別於藝文紓困 1.0 和 2.0 整理出重點說明,提供「藝術個人工作者」適用之申請表格及相關須知,歡迎視盟會員朋友請參考下方整理或點擊文化部完整公告說明。若有任何紓困申請問題也歡迎與視盟聯繫!
文化部藝文紓困 2.0 個人藝術工作者申請須知
⚠️ 藝文紓困 2.0 申請期間為 5/4 – 6/10
💡 4 – 6 月期間受疫情衝擊的損失,都可以申請
💈 開放「線上申請」和「紙本申請」
📌 無論有沒申請過 1.0 都可以申請 2.0 補助
🔋已獲紓困 1.0 補助者,可敘明持續受疫情影響
📚 建議附上相關展演活動經歷作為附件參考
💻 線上申請 6/10 23:59 截止:https://reurl.cc/qdvVg0
📮 郵寄請於 6/10 前寄送至「242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 南棟 13 樓」,外封套註明「文化部減輕營運衝擊補助 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之創作、研發、展演、展售類 申請案」。
1. 個人申請減輕營運衝擊補助
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都可以申請本項紓困補助。例如原定的展覽或駐村,因疫情取消或延期,已支出的費用可以逐條列出,並附上相關文件作為證明。每次公告最高補助新臺幣 6 萬元,「惟不得與勞動部自營者補貼重複領取」
2. 合併於合作的事業單位提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
例如原定有一檔在 A 空間的展覽因疫情取消,A 空間要向文化部提出該展覽的紓困申請,也可以與 A 空間合併申請,將您的損失(例如藝術家費等)納入,後續向 A 空間請領。務必留意要跟該單位做好溝通,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
3. 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這個要找工會申請喔)
需要有勞保資格,且投保薪資在 2 萬 4 千元以下,且 107 年度未達課稅標準,每月 1 萬元薪資補貼,共補貼 3 萬元。「惟不得與個人申請減輕營運衝擊補助重複領取」
⚠️ 1 跟 3 不能重複領取,如有因疫情導致展覽取消的狀況,建議可以選擇第 1 種方式申請;但請依自身情況評估、決定。
點擊連結下載:PDF 檔說明_ 藝文紓困 2.0 補助申請須知
點擊連結下載:WORD 檔範本_ 個人工作者申請表(文化部申請表附件三)
點擊連結下載:WORD 檔範本_ 委託或邀請參與藝文活動證明書(文化部申請表附件四)
🔍 完整辦法與申請須知請務必瀏覽完整公告:藝文紓困 2.0 完整資訊
⚠️ 如有任何紓困申請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
💡 藝術工作者如有需要加入職業工會歡迎與藝創工會聯繫,視盟會員加入藝創工會可享入會費半價!

文化部藝文紓困常見問答
Q:因為疫情關係,都沒有工作的邀約,這樣沒有工作被延期或取消的具體事實,要怎麼申請呢?
A:建議於申請資料中說明此一情況,並針對從事的藝文工作內容進行說明,並附上從事藝文工作佐證資料,例如展演活動經歷等,作為文化部審核的參考依據。
Q:我是在藝文事業單位兼職或打工的類型也可以申請嗎?
A:可透過雇主事業單位申請文化部「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將你的薪資損失納入,後續再向該單位請領。請務必留意要跟該單位做好溝通,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
Q:我之前有申請勞動部自營作業者 3 萬元補貼,但被駁回了,怎麼辦?
A:請向文化部申請藝文紓困時一併提供勞動部駁回公文,提供文化部作為審核參考。

疫情下的簽約守則 — 協助了解申請藝文紓困 step by step 工作坊 2.0
由「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起,針對中小型藝文團體、自然人承攬藝文從業人員,幫助大家了解本次政府紓困補助申請流程與必備文件。若您對於申請本次藝文紓困補助有困難,歡迎來到現場提問、討論。
1. 台北場:5/18 14:00,台北國際藝術村幽竹廳
2. 台中場:5/19 14:00,陸府藝角 – 台中國家歌劇院
3. 高雄場:5/20 14:00,三餘書店
請填寫表單進行報名:點擊這裡填寫
主辦單位: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台灣藝文空間連線 Taiwan Art Space Alliance、台灣視覺藝術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