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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掘指南》關於行動的提案

http://re-read-and-interpretation.com/

策展人:蔡秉儒
參展藝術家:黃博志、蔡宛潔、賈茜茹
主視覺設計:魏妏如、陳彥如
網站設計:潘思翰
網站工程:陳逸雅
特別感謝:張靖瑜

指南並非一種必經途徑,而是在力行某些作為時的借助提案。我們尚可視此三件作品為某種參照可能,「翻掘指南」成為重新理解前述論述標的的一種方法。而「閱讀」作為理解指南之舉,一方面展出作品在理解上需以文字內容作為呈現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藝術家們在實踐創作的同時,也觸及了再理解過往事物的經驗,如同閱讀一般,在指認文字的同時,也反饋我們想像的樣貌。一如蔡宛潔在重新詮釋《毛屍》時,書寫了「故事」與劇本本身的文字對話。而《我的城市》則在拼接地域經驗的過程中,如小說虛實共構般的重新杜撰了一段遊歷體驗。《五百顆檸檬樹》行動過程中的身體,則回應了黃博志透過勞動重新翻掘家鄉的田地。

再認識並重新詮釋地方的故事,這段歷程作為此次線上展出之主軸,如同指南手冊般提供了我們一些理解土地的行動想像。並在目光放諸前方的同時,讓我們得以有個駐足並稍稍喘息的機會。

指導單位:文化部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

Re: Read And Interpretation

Curator | TSAI Ping Ju
Artists | HUANG Po Chi, TSAI Wan Chieh, CHIA Chien Ju
Graphic | Design CHEN Yen Ru, WEI Wen Ru
Website | Design PAN Shih Han
Website | Engineer CHEN Yi Ya
Special | Thanks CHANG Ching Yu

Advisor | Ministry of Culture
Implementer | Association of the Visual Arts in Taiwan (AVAT)

【妥善審議《文化基本法》,藝術工作要保障!】聯合新聞稿
文化法學會、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協會、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聯合新聞稿
時間:2019/05/02,上午 11 點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濟南路 1 段 1 號)
新聞聯絡人: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秘書長 謝毅弘 0988-273-955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排定於 5 月 2 日上午再度審議《文化基本法》草案,委員會將針對張廖萬堅、陳亭妃等立委提出共 7 個版本的《文化基本法》草案進行實質審議,以達成 2016 年總統大選蔡英文總統提出「推動文化基本法,建立文化長期施政綱領」的文化政策主張。
自 1997 年第二次全國文化會議提出制定《文化基本法》的構想以來,相較於韓國在 2015 年底通過了《文化基本法》以推動文化影響評估制度保障人民文化權利,我國《教育基本法》亦在今年慶祝立法二十周年,而《文化基本法》的立法卻始終滯怠不前。面對臺灣始終屈服於政治、經濟力量而亟需改善的藝術文化環境,許多藝文界人士也期待盡快於本會期通過法案以建立文化長期施政綱領。
今天終於再度排審的《文化基本法》,是歷經 2017 年全國文化會議的召開、2018 年與文化政策白皮書同時進行的草案研擬與公聽,集結了藝文界眾人之力的成果。今年初才正式進入立法程序的政院版《文化基本法》草案,在與行政院跨部會協商後進度已大幅落後,且相較於當初全國文化會議公聽版多有妥協,但相對於過去文基法版本與歐美國家立法,於基本文化權、文化多樣性、跨部會治理、文化例外、文化保存與文化基金等環節仍有許多重要進展。
藝文團體及工作者對《文化基本法》的期望立基於實際藝文環境下的迫切訴求。藝文工作者的生計方面,不考慮承攬、委任等接案人員的黑數,單就僅占部分的受雇藝文從業者來看,比起工業及服務業勞工的薪資長年呈現近萬元的落差;勞動成果保障方面,2018 年初還有近 300 名老中青藝術工作者,遭全球華人藝術網藉執行補助案名義榨取終身作品授權;從單點文化資產的保存到整體文化資產體系保護的困境,如何能排除重大政策、法規與民間開發行為的文化影響評估;而藝文人才進用培訓、博物館、圖書館的設立甚至數位科技內容的發展又如何能脫離得了文化預算的比例規範。
藝文工作現場所面臨的挑戰,都在在要求一部妥適且能夠直面現實的《文化基本法》,條款之間更是環環相扣。因此藝文圈的工作者、團體與政策研究者集結在審議的會場外,要求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妥善審議《文化基本法》,納入民間訴求,使臺灣初次訂定的《文化基本法》能夠成為有效改善藝文環境、保障藝文工作者權利的完善立法。
  • 訴求:
  1. 立法院和行政院以現行政院版《文化基本法》草案為基線,儘快在本會期通過三讀程序,確保文基法實質而重要的階段性進展。
  2. 強化《文化基本法》草案中政府政策法規面之文化影響評估,並承諾修訂現行法律,強化藝術文化工作者勞動權利。
  3. 立法院應明文列入《文化基本法》條文說明或者以附帶決議方式通過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落實保障藝術工作者勞動權益。
  4. 強化《文化基本法》草案中文化預算編列方面之條文,應比照教育、科學基本法,至少承諾且明訂預算「逐年增加」,以有效確保國家及各地方自治團體有相當經費提升人民文化生活。
  • 共同發起團體:
    社團法人臺灣文化法學會 – TCLA
    Tacps 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視盟)
    新樂園藝術空間 SLY art space

 

 

線上報名

報名期間:03月26日(二)至04月30日(二)晚間12:00止。

展覽地點:台北花博公園爭艷館(10452 台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捷運圓山站1號)
展覽開幕:2019年08月31日(六)15:00
展覽日期:2019年08月31日(六)– 9月08日(日)
展覽相關訊息請關注「台灣當代一年展官方臉書

 

實習生招募簡章

    • 單位介紹

「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簡稱「視盟」,前身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是一個全國性的藝術團體,自1999年成立至今,成功整合視覺藝術界的所有專業從業人士,包含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藝術理論工作者、藝術行政工作者與藝術教育工作者,以及畫廊與藝術經紀公司與藝術團體等。本著「為藝術家服務」之宗旨,視盟一直以來努力提供視覺藝術工作者於生活福利、專業資源資訊、法律諮商等相關服務事項及保障;開發、整合並監督視覺藝術環境現有資源;增進政府、民間企業及一般社會大眾對藝術文化的認知,改善國內文化長期發展的條件。並由以下五加一個面向-經營「福利社藝術空間」、建構「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執行「台灣當代一年展」、辦理「國際交流計劃」、實踐「社區與教育支援」、營運「台北數位藝術中心」,進一步擴大與嫁接藝術從業者與社會間的聯繫,實現視盟一直以來所堅持的核心價值,與藝術家站在一起,創造更健全的藝術從業環境。

  • 營運空間介紹

|福利社 FreeS Art Space|

福利社藝術空間由視盟的年輕義工群發想命名為「FreeS福利社」,FreeS可多元解讀為「自由共享的靈魂(Soul)、空間(Space)與工作室(Studio)等…」而福利社作為實體空間,為台北市都心提供一個同時兼容辦公、服務、講座、展覽、會議活動等多功能使用的空間,常態推動年度展覽徵件與評選,鼓勵新興藝術家提出具有學術性、實驗性的創作展出,並提供台灣策展人發表的平台。同時視盟也舉辦自主策展之主題展覽與國際年度交流展,為觀眾提供更多元的藝術展呈樣貌。

  • 執行專案與計劃介紹

|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 Taiwan Contemporary Art Archive|

以中英雙語化的「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簡稱「智庫」,TCAA)計畫發想為希望建立一個雲端平台提供台灣當代藝術的脈絡梳理與自我展現的最佳工具與載體,自2013年7月籌畫建置,2014年2月19日正式上線啟動至今,所規劃的項目和蒐錄資料已逐漸涵蓋台灣當代藝術類型發展,並定位為免費提供公眾使用的線上整合型平台,進行雲端國際連結,向國際藝壇即時且具體地呈現台灣藝術的當代性發展,有助於學術研究發展和策展實務,自期成為未來自我書寫台灣藝術史的基礎工程,並將台灣藝術家有效推向國際舞台。

|台灣當代一年展 TAIWAN ANNUAL|

「台灣當代一年展」(前身為自2002年起逐年辦理之「台灣藝術家博覽會」),作為視盟主力推廣之年度大型展覽,亦為台灣當代藝術家之年度重點參與活動,2019年將延續於台北美術館園區「花博爭艷館」舉辦,日期為8月31日至9月8日,預定規劃有:主題策展區、藝術平權區、創作計畫區、微型策展區,同時將邀請國內外藝術替代空間共襄盛舉。為體現藝術即生活的理念設置異業結合推廣區,期許以各種角度及不同視野為藝術創造更多的邂逅。另外,視盟將持續推廣藝術教育,也規劃許多教育活動:專家導覽、藝術講座、展覽座談、國際藝術沙龍以及工作坊等,還有神秘隱藏活動喔。進入2019年的台灣當代一年展也將在既有展區規劃上配合當代藝術的流變規劃調整,繼續積極地推廣台灣當代藝術。

|其他|

視盟一直以來透過民間之力與國際間發展藝術交流網路,建置國際展演計畫合作平台,促成台灣與國際藝術家活躍交流的舞台;同時,為了更深入推廣藝術也安排有各式藝術教育活動如展覽座談、實習培訓課程等。

  • 實習工作介紹

福利社藝術空間作為本次實習計畫的實務工作單位,工作內容將為:藝術空間在營運上的細節與內容,也包含日常庶務與空間維護上、展覽執行與佈卸展事務上實際接觸體驗;同時搭配「專案計畫執行」的藝術行政機會,親身經驗一個專案的發起、溝通、籌劃與實踐的過程,利用實戰經驗的累積,使藝術行政的養成不再是理論先行,而是邊做邊學、邊做邊驗證理論的無價體驗。

視盟期許實習生可以透過展覽佈卸展協助、教育活動支援與體驗、展場維護與記錄等,切身體驗藝術展覽從無到有的過程,一起來一場經驗值激增之旅吧!

  • 實習工作內容

視盟辦公室/福利社藝術空間 名額:5名

  • 行政庶務執行
  • 協助企劃資料蒐集
  • 國內外參展藝術家布展協助
  • 媒體宣傳、網站和社群網路協作經營
  • 視覺設計、排版、影片剪輯等協作
  • 作品收退件工作與紀錄
  • 展覽期間活動籌備與執行協助
  • 協助檔期間觀眾導覽與介紹
  • 須共同輪班櫃檯勤務及每日環境整潔維護
  • 各項專案籌備及執行業務協助

  • 我們想要的就是你/妳

視盟強力徵求,喜歡藝術又充滿熱情動力的你/妳!在視盟實習,能快速累積經驗值、全身心的與藝術最近距離接觸,更值得的是,能遇見一樣喜好藝術的朋友,不限科系、不限年齡,不需經驗,這將是你接觸視覺藝術的第一步!我們相信每位藝術大使都是讓視盟更加完美的助力!

1. 必備條件

  • 有顆對藝術熱血的心!
  • 負責任、積極的都歡迎!!

2. 加分條件

  •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電腦繪圖 Photoshop、Illustrator、Indesign 等軟體尤佳。
  • 其他外語能力(英/日/印/越……各種族繁不及備載)。
  • 各種獨門絕技都歡迎提出!

→視盟辦公室/福利社藝術空間 實習招募名額:計5名

  • 實習地點與值班時間
  • 實習地點:福利社藝術空間(視盟辦公室)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82號B1
  • 實習期間:2019年4月起至6月(約90天)
  • 實習時段:每週二至週六,11:00-19:00(排班制)
  • 備註:
    1. 建議每周至少排班二天,排班時間可協調。
    2. 若因學校規定或特定需求,請在填表後來信說明:avat.volunteer@gmail.com
  • 實習須知
  • 因應業務需求建議攜帶筆電值班。
  • 服裝以整潔為主,但勿著露指涼拖鞋。
  • 進入正式實習前需參與教育訓練(暫定4/13,時間如有更動將再另行通知)。
  • 每週實習不得少於16小時(兩個全天班),如有特殊情形,得由本單位核准後辦理。
  • 實習生在實習期限的90天 ,完成150小時以上時數 ,即可獲實習證明。
  • 實習規範
  • 事假請於三天前報備 ,若有臨時情況或病假無法事先報備 ,也請於當日上班前告知,無故缺席3次者 ,本單位有權立即終止實習。
  • 實習期間接觸本單位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文件,未經本單位許可,不得擅自列印 、複製 、引用以及對外發表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於本單位所取得之資料或文件(含實習報告),如有對外發表之需者,應先徵得本單位同意。
  • 實習生實習期間依本單位規定辦理打卡及請假手續 ,實習時數依打卡時數合計。
  • 實習生依規定時間到勤 ,實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損害單位譽情事者 ,本單位除通知其就讀系所/就職單位外,並得終止其實習資格。
  • 福利
  • 視盟為促進知識共享、技術媒合及藝術展演推廣,定期舉辦有展覽、跨領域表演、論壇、講座、工作坊等,實習生可享免費參與課程以及定期聚餐等福利。

  • 如何報名
    • 第一步

請點選連結下載並填寫:【視盟x福利社 實習申請書】

    • 第二步

填寫完成後自由選擇附加以下最少一至兩項以上參考作品集

    1. 藝術評論
    2. 展覽企劃書
    3. 平面設計
    4. 影音製作
    5. 藝術創作
    • 第三步

將所有資料寄至:avat.volunteer@gmail.com

  •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585-7600/電子信箱:avat.volunteer@gmail.com

親愛的視盟會員 大家好,

感謝大家多年來對於本協會的支持與鼓勵,2019年度【會員大會暨第十二屆理監事改選】將於3月17日下午兩點至六點舉行,會中視盟將分析匯報2018年度的整體活動與營運狀況,並進行第十二屆理監事改選,希望各位會員踴躍出席,一同了解我們過去一年的工作項目與概況,並繳交2019年度常年會費,以支持協會持續運作。

開會日期:2019/3/17(星期日)
開會時間:14:00-18:00
開會地點:臺北數位藝術中心(111臺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注意事項:

  1. 每一會員僅能接受其他會員一人之委託。
  2. 不克出席者請務必委託其他會員攜帶簽署完成之「出席委託書」出席,以利選務有效運作。
  3. 受委託人請持簽署完成之委託書於報到同時出示,並同會費一起繳交以代表出席。
  4. 委託書填寫方式可參考範本
  5. 本表僅供參考,會員若自行開具委託書,亦屬有效。
  6. 若無法找到委託人,亦可將簽署完成之委託書於2019年3月9日前使用下列任一方法回傳登記:
    • 掃描檔案寄至avat.secretary666@gmail.com
    • 紙本傳真至02-2585-7679
    • 紙本寄送或親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82號B1(實體收件至2019年3月9日止)

以上內容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來信(avat.secretary666@gmail.com)或來電(02-2585-7600)聯絡視盟秘書處,我們將竭誠為您解答。

附件1:開會通知單
附件2:第十二屆視盟理監事候選人推(自)薦表、參選同意書
附件3:2019年度會員大會出席委託書、委託書填寫範本

您曾經想過,自己其實能為視覺藝術圈盡一份心力嗎?

視盟第十二屆理監事選舉,自薦提名開始!

視盟一直以來除了定期於自營空間「福利社」推出優質展覽,並發送藝文相關資訊(如:電子報、展覽講座、粉絲專頁)以進行會員服務,亦常年推動舉辦如:台灣當代一年展、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等大型活動及專案,自2013年起成立福利社的同時,也將其作為視盟的行政辦公室,固定且持續對藝術環境生態之發展及藝文政策的推進進行倡議。

上述各種與視覺藝術相關之活動與議題的關切,都出自於歷任理監事成員與會員對於藝術產業的關心與用心,藉由提供各自專業的視角,支持視覺藝術圈發聲並蓬勃發展。

現在,您也有機會跟我們一起為視覺藝術的發展打拼!視盟第十二屆理監事群期待您的加入!

選舉辦法:

    1. 凡本會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代表)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二十歲,於公開登記期限內,得經自薦或他人推薦,向秘書處登記為第十二屆理監事候選人。
    2. 候選人須具備本會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代表)之有效資格。
    3. 凡贊助本會工作或曾擔任協會理事長乙職者為榮譽會員,不具備選舉權,故不得成為候選人。
    4. 本會設置理事十五人、候補理事五人、監事五人、候補監事一人,每屆任期二年。
    5. 本會每兩個月舉辦乙次例行理監事工作會議,當選理監事應積極配合,連續兩次以上無法出席者將由遞補理監事遞補行事。
    6. 推薦或自薦候選人時應提出以下文件,缺一不受理:
      ● 理監事候選人推(自)薦表
      ● 理監事參選同意書
      並於201939前使用下列任一方法回傳登記:
      ◆ 掃描檔案寄至:avat.secretary666@gmail.com
      ◆ 紙本傳真至:02-2585-7679
      ◆ 紙本寄送或親送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82號B1(實體收件至201939止)
    7. 會員大會當日(3/17)亦可接受現場登記參選,至臨時動議結束同時即停止受理。
    8. 候選人請務必出席會員大會,並準備2分鐘自我介紹(歡迎自備ppt)。
    9. 第十二屆理監事當選人應於會員大員結束後,參與下午六點開始之「第十二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進行本屆理事長、常務理事及常務監事之選舉。

第十二屆【理監事候選人推(自)薦表】及【參選同意書】請點此下載。

藝術家集體控遭騙簽賣身契 全球華人藝術網 負責人聲押

很難想像,去年10月29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門前,81位受害藝術家集體按鈴控告全球華人藝術網的行動與訴求,今年1月23日竟已出現令人意外的重大進展。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搜索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及負責人住處,帶回負責人林株楠及員工等6人訊問,晚間依涉犯詐欺罪嫌將林男聲押。

2019年早春,檢調單位的偵辦效率令人刮目相看!藝術界仍殷切期盼因被全華網矇蔽誤導,而簽署不平等同意書的藝術家能早日解套。

感謝為此案付出心力與行動的所有人士、機構、團體!

2018.7.6 「藝術家簽屬授權爭議」專案處理小組第二次工作會議現場照 (照片由藝創工會提供)
2018.10.29「藝術創作要保障 集體訴訟保權益」聲援活動

《體感溫差》

https://sensation-gap.com/

策展人:魏金禾
參展藝術家:吳宜曄、楊傑懷、鄭先喻
工作團隊:王友璿、張文瀚、黃郁惠

本次線上策展案《體感溫差》基於未來展覽形式將面臨全面線上化的可能提出發問:如何在生活世界逐漸數據化後仍保留創作的溫度?策展人魏金禾邀請藝術家吳宜曄、楊傑懷、鄭先喻三人分別在虛擬場域中進行實驗,由不同面向回歸至個體探索其中的創造性,並以科技媒介討論自身、社會以及其連結關係的影響與狀態。由片段的生活經驗作為切入點,試圖在無機的網絡中喚起體感、情感與共感三種不同的感知層次,不僅觸及最私密的身體經驗,也返回社會的群體經歷,重新賦予我們對虛擬間溫度的想像與可能性。最終,隨著線上展覽上線,所有作品與策展本身再次被虛擬世界檢驗,此種虛實間相互呼應,或許也是體感溫差間的一種樣貌。

實體展
展覽日期:2018/11/30-2018/12/29(週日、一休館)
展覽時間:11:00-18:30
展覽地址: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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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座談:
「體感溫差——怎麼從差很多到差不多?」
2018/12/16 21:30, YouTube 體感溫差 Sensation Gap,
與談人:魏金禾、王友璿、張文瀚、黃郁惠

「體感溫差——來杯蜂蜜檸檬吧,線上策展該何去何從?」
2018/12/23 21:00, YouTube 體感溫差 Sensation Gap,
與談人:魏金禾、蔡秉儒、陳岳詮

【YouTube頻道】體感溫差 Sensation 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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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文化部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
場地協力:台北數位藝術中心

 

Sensation Gap

https://sensation-gap.com/

2018 ARTS SCHOOL for YOUTH” Online Curatorial Project
Curator: Wei Chin-Ho
Artists: Wu I-Yeh, Yang Jei-Huai, Cheng Hsien-Yu
Creative Team Members: Wang Yu-Hsuan, Chang Wen-Han, Decon Huang

The exhibition Sensation Gap faces the possibility of full digitization based on the form of future exhibition: How to maintain the temperature of creation after the life world is gradually digitized? The creators and curators who conducted the experiments in the virtual field respectively examined the different emotional levels in the temperature difference and tested them again with the virtual world as the exhibition went online.

Bricks-and-mortar Exhibition:
Venue: Digital Art Center, Taipei (No.180, Fuhua Rd., Shilin Dist., Taipei, Taiwan)
Date: 2018/11/30 ~ 2018/12/29(Closeed on Sun & Mon.)
Time:11: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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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 Streaming
“How to bridge the sensation GAP?:From brainstorming to bringing out the online curatorial project”
2018/12/16 21:30 @體感溫差 Sensation Gap YouTube channel
Commentators: Wei Chin-Ho, Wang Yu-Hsuan, Chang Wen-Han, Decon Huang

“Wanna have some honey and lemon with us? Let’s talk about the possibility of online curation in the future”
2018/12/23 21:00 @體感溫差 Sensation Gap YouTube channel
Commentators: Wei Chin-Ho, Tsai Ping-Ju, Chen Yueh-Chuan

【Youtube Channel】體感溫差 Sensation 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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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isor: Ministry of Culture
Implementer: Association of the Visual Arts in Taiwan (AVAT)
Field Cooperator:Digital Art Center,Taipei

實習生招募簡章

單位介紹

「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簡稱「視盟」,前身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是一個全國性的藝術團體,自1999年成立至今,成功整合視覺藝術界的所有專業從業人士,包含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藝術理論工作者、藝術行政工作者與藝術教育工作者,以及畫廊與藝術經紀公司與藝術團體等。本著「為藝術家服務」之宗旨,視盟一直以來努力提供視覺藝術工作者於生活福利、專業資源資訊、法律諮商等相關服務事項及保障;開發、整合並監督視覺藝術環境現有資源;增進政府、民間企業及一般社會大眾對藝術文化的認知,改善國內文化長期發展的條件。並由以下五加一個面向-經營「福利社藝術空間」、建構「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執行「台灣當代一年展」、聯繫「國際交流事務」、實踐「社區與教育支援」、營運「台北數位藝術中心」,進一步擴大與嫁接藝術從業者與社會間的聯繫,實現視盟一直以來所堅持的核心價值,與藝術家站在一起,創造更健全的藝術從業環境。

營運空間介紹

|福利社FreeS Art Space|

福利社藝術空間由視盟的年輕義工群發想命名為「FreeS福利社」,FreeS可多元解讀為「自由共享的靈魂(Soul)、空間(Space)與工作室(Studio)等…」而福利社作為實體空間,為台北市都心提供一個同時兼容辦公、服務、講座、展覽、會議活動等多功能使用的空間,常態推動年度展覽徵件與評選,鼓勵新興藝術家提出具有學術性、實驗性的創作展出,並提供台灣策展人發表的平台。同時也提供視盟自主策展之主題展覽與國際年度交流展,為觀眾提供更多元的藝術展呈樣貌。

執行專案與計劃介紹

|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Taiwan Contemporary Art Archive|

以中英雙語化的「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簡稱「智庫」,TCAA)計畫發想為希望建立一個雲端平台提供台灣當代藝術的脈絡梳理與自我展現的最佳工具與載體,自2013年7月籌畫建置,2014年2月19日正式上線啟動至今,所規劃的項目和蒐錄資料已逐漸涵蓋台灣當代藝術類型發展,並定位為免費提供公眾使用的線上整合型平台,進行雲端國際連結,向國際藝壇即時且具體地呈現台灣藝術的當代性發展,有助於學術研究發展和策展實務,自期成為未來自我書寫台灣藝術史的基礎工程,並將台灣藝術家有效推向國際舞台。

|台灣當代一年展TAIWAN ANNUAL|

「台灣當代一年展」(前身為自2002年起逐年辦理之「台灣藝術家博覽會」),作為視盟主力推廣之年度大型展覽,亦為台灣當代藝術家之年度重點參與活動,2019年計畫延續於台北美術館園區之「花博爭艷館」舉辦的傳統,於9月21日至9月29日進行展出(暫定),並規劃有:主題策展區、藝術平權區、創作計畫區、微型策展區,同時也邀請國內外藝術替代空間共襄盛舉,並配合藝術即生活的理念設置異業結合推廣區,期許以各種角度及不同視野為藝術創造更多的邂逅。另外,也規劃了許多教育活動:專家導覽、藝術講座、展覽座談、國際藝術沙龍以及工作坊等,還有神秘隱藏活動喔。進入2019年的台灣當代一年展也將在既有展區規劃上配合當代藝術的流變規劃調整,繼續積極地推廣台灣當代藝術。

|其他|

視盟一直以來透過民間之力與國際間發展藝術交流網路,建置國際展演計畫合作平台,促成台灣與國際藝術家活躍交流的舞台;同時,為了更深入推廣藝術也安排有各式藝術教育活動如展覽座談、實習培訓課程等。

實習工作介紹

本實習計畫提供「福利社」作為藝術空間在營運上的細節與內容,並於日常庶務與空間維護上、展覽執行與佈卸展事務上實際接觸體驗;同時搭配有「專案計畫執行」的藝術行政機會,親身經驗一個專案的發起、溝通、籌劃與實踐的過程,利用實戰經驗的累積,使藝術行政的養成不再是理論先行,而是邊做邊學、邊做邊驗證理論的無價體驗。

視盟期許實習生可以透過展覽佈卸展協助、教育活動支援與體驗、展場維護與記錄等,切身體驗藝術展覽從無到有的過程,一起來一場經驗值激增之旅吧!

實習工作內容

視盟辦公室/福利社藝術空間 名額:5名

  • 行政庶務執行
  • 協助企劃資料蒐集
  • 國內外參展藝術家布展協助
  • 媒體宣傳、網站和社群網路協作經營
  • 視覺設計、排版、影片剪輯等協作
  • 作品收退件工作與紀錄
  • 展覽期間活動籌備與執行協助
  • 協助檔期間觀眾導覽與介紹
  • 須共同輪班櫃檯勤務及每日環境整潔維護

我們想要的就是你/妳

視盟強力徵求,喜歡藝術又充滿熱情動力的你/妳!在視盟實習,能快速累積經驗值、全身心的與藝術最近距離接觸,更值得的是,能遇見一樣喜好藝術的朋友,不限科系、不限年齡,不需經驗,這將是你接觸視覺藝術的第一步!我們相信每位藝術大使都是讓視盟更加完美的助力!

1. 必備條件

  • 有顆對藝術熱血的心!
  • 負責任、積極的都歡迎!!

2. 加分條件

  •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電腦繪圖Photoshop、Illustrator、Indesign等軟體尤佳。
  • 其他外語能力(英/日/印/越……各種族繁不及備載)。
  • 各種獨門絕技都歡迎提出!

→視盟辦公室/福利社藝術空間 實習招募名額:計5名

實習地點與值班時間

  • 實習地點:福利社藝術空間(視盟辦公室)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82號B1
  • 實習期間:2019年1月起至3月(約90天)
  • 實習時段:每週二至週六,11:00-19:00(排班制)
  • 備註:
    1. 建議每周至少排班二天,排班時間可協調。
    2. 若因學校規定或特定需求,請在填表後來信說明:avat.volunteer@gmail.com

實習須知

  • 因應業務需求建議攜帶筆電值班。
  • 服裝以整潔為主,但勿著露指涼拖鞋。
  • 進入正式實習前需參與教育訓練(暫定12/29,時間如有更動將再另行通知)。
  • 每週實習不得少於16小時(兩個全天班),如有特殊情形,得由本館核准後辦理。
  • 實習生在實習期限的90天 ,完成150小時以上時數 ,即可獲實習證明。

實習規範

  • 事假請於三天前報備 ,若有臨時情況或病假無法事先報備 ,也請於當日上班前告知,無故缺席3次者 ,本單位有權立即終止實習。
  • 實習期間接觸本單位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文件,未經本單位許可,不得擅自列印 、複製 、引用以及對外發表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於本單位所取得之資料或文件(含實習報告),如有對外發表之需者,應先徵得本單位同意。
  • 實習生實習期間依本單位規定辦理打卡及請假手續 ,實習時數依打卡時數合計。
  • 實習生依規定時間到勤 ,實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損害單位譽情事者 ,本單位除通知其就讀系所/就職單位外,並得終止其實習資格。

福利

  • 視盟為促進知識共享、技術媒合及藝術展演推廣,定期舉辦有展覽、跨領域表演、論壇、講座、工作坊等,實習生可享免費參與課程以及定期聚餐等福利。

如何報名

    • 第一步

請點選連結下載並填寫:【視盟x福利社 實習申請書】

    • 第二步

填寫完成後自由選擇附加以下一種或多種參考作品集

    1. 藝術評論
    2. 展覽企劃書
    3. 平面設計
    4. 影音製作
    5. 藝術創作
    • 第三步

將所有資料寄至:avat.volunteer@gmail.com

聯絡方式

實習生招募簡章下載電子檔

「跨國藝術交流案」藝術家葉育君一審勝訴 視盟聲明稿

2017 年 7 月,台灣藝術家葉育君曾以朋友身分,招待英國環境聲音藝術家 Simon Whetham 在台田調的住宿,為分享英國藝術家的多年來深耕聲音藝術的心得,葉育君邀請他開設工作坊,二人皆無酬辦理活動,參加者也只是分擔材料費。原本是兩國藝術家基於私人情誼交流的美事,事後被勞動部指稱違反就業服務法,對葉育君開罰 5 萬元,移民署並限制英國藝術家 Simon Whetham 三年內不得來台!藝術界後偕律師召開記者會,將對勞動部提起行政訴訟,聲張「藝文交流並非工作!」—— 新聞報導

是或不是「工作」很要命?
(文/視盟理事長陳文祥,同步發佈於視盟粉絲專頁。)
因違反就業服務法被裁罰五萬元,藝術家葉育君為了捍衛藝術家之間的交流權利不服裁罰,歷經陳請訴願書、訴願程序,無結果後募款自提行政救濟訴訟。一年多以來經行政法院兩次開庭審理,日前傳出一審勝訴的消息,法官認定藝術交流不是「工作」,無違就業服務法,原裁罰撤銷。
藝術界除了應感謝陳學聖委員、李承志律師不計酬勞全力協助,與審理法官的明理判決外,更應對勇敢挺身面對沉重司法訴訟的葉育君給予掌聲鼓勵!因為此案的最終的結果將可能成為往後藝術界類似案件的參考判例,將成為民間藝術家(團體)與國際友人之間藝術交流活動合法性的最有利支持。
對此次勝訴我們可以暫時歡喜慶祝,但因為勞動部門可能會依程序慣例提出上訴,最後勝敗猶在未定之天。希望葉育君未來可以不再需要面對司法二審的煎熬衝擊!
本案讓人回想起七年前藝術界爭取成立藝術家工會的過程,形成值得深思的對照。當時勞動局官員一直以藝術家沒有雇主、沒有固定收入、沒有固定工作時間、個人工作室非職場等……理由再三否定藝術家所認為的「工作」是工作,以否定藝術工作是一種職業,不得成立工會,沒資格享有勞工保險的保障。當時政府部門對藝術家「工作」的認定,是以極嚴格、無限上綱的標準一一否定。
反觀葉育君案中藝術家的一舉一動,例如給外國藝術家友情借宿是「雇主容留」(但葉並非雇主)、臨時起意安排的創作心得交流活動、無論有無酬勞的工作坊講座、示範……都被一一認定為是「工作」,然後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施予裁罰。此案藝術家的「工作」定義反而被以極寬鬆的標準,無限下綱,被認定為通通都是「工作」。
我們不禁要問,同樣是勞動局,對藝術家「工作」的定義為何可以如此伸縮自如?如此前後不同?可以在不同的案子中依其不同的目的而產生截然不同自由心證的認定標準,到底置藝術家工作的基本權利於何處?
本協會在此呼籲勞動部門與其把心思放在研擬如何再提上訴,或繼續在「工作」的認定上做辯駁,不如實際對藝術家工作的特性、本質做進一步的研究與瞭解。
因為此案而身心受挫的葉育君為了減輕財力負擔,一年多以前就已將工作室從台北搬回彰化老家以便能持續她的創作及空間經營。從去年七月案發至今,在身心俱疲、財力窘困的情況下她仍然執行了近二十場自辦活動並參與創作展演,同時也需另外打工賺錢養活藝術空間,她如何能做到?請問勞動部門的官員們,你們有曾經嘗試去瞭解過嗎?難道不需要去查察她這二十場展演活動到底海撈了多少錢?在身心俱疲、財務窘困的情況下她怎可能做得到?她所做的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藝術工作」!
「藝術工作」是一種以生命的熱情、不計代價展現其活動力與創造力,藝術家的工作與各種形式的交流活動本身具有一種自主溢足、內在精神性意義的自我獲得,與一般勞動部門認定的,以工時計酬做為回饋的「工作」性質在本質上有很大的不同。
七年前,感謝勞動當局最後有體認到藝術家工作的特殊性,轉而承認「藝術工作」是一項職業而准予藝術界成立職業工會,讓藝術家也享有勞工保險的保障。故在就業服務法中對「工作」的認定是否也應比照其精神?期望勞動部門官員們對「藝術工作」的特殊本質能有更深層次的瞭解,勿再把藝術工作(交流))一般工作等同視之,才能避免因誤罰而扼殺掉台灣藝術社群自發自償性的創作、交流活動之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