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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台灣藝文暗黑生態系-著作權與剽竊論壇

        2020年底,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針對台灣藝文產業的著作權爭議、資歷造假、剽竊風波頻傳,與社團法人臺灣文化法學會(以下簡稱文化法學會)、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以下簡稱藝創公會)共同主辦、STUPIN 藝術家工作室駐村平台協辦「台灣藝文暗黑生態系-著作權與剽竊論壇」,希望透過本次論壇喚起外界對著作權相關議題的重視,拒絕公部門與得標的藝文策劃單位帶頭漠視藝術家和設計師的原創著作權,並幫助創作者保護自身著作權、釐清著作權的界線與政府在相關案例中的責任,同時呼籲相關文化活動的既得利益者,應以打造健全的藝文生態為共好的目標,別再因剽竊、抄襲行為,傷害台灣的文化競爭力。

        該論壇舉辦於台北國際藝術村幽竹廳,邀請時任文化法學會理事長廖凰玎律師、時任視盟理事長吳尚邕、致力於追蹤全華人藝術網(以下簡稱全華網)詐欺案的視盟前理事長陳文祥,以及時任藝創工會理事長蔡坤霖等人與談,探討內容分別以「全華網詐欺案」、「馬世芳放棄 Alian 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著作人格權」、「台灣設計展新竹獸設計案」、「中山創意基地 URS21、MVRDV、垂直村落資歷剽竊」、「集集彩繪列車石虎設計案」五個案例進行相關著作財產權爭議的討論,也同步透過公開直播、錄影紀錄論壇進行過程。  與此同時,視盟也發出「台灣藝文暗黑生態系-著作權與剽竊論壇」聲明,公開呼籲政府機關應全面檢討藝文合約的問題,以「合理共享」為原則,並建立公開申訴機制,保障藝文創作者,也呼籲相關藝文策展單位,正視創作者的權益,遵從保護原創之精神,共同守護藝文創作者的權益,並再強調期望透過論壇得到更多對本議題的關注,拒絕公部門、官辦的藝文活動繼續成為壓榨台灣原創著作權的共犯結構。

2011 文化元年基金會成立

        提到2011年文化元年事件,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時任理事長胡朝聖先解釋該案原由:「當時建國一百年,政府花了很多的錢在國家生日慶典的藝文活動補助,或是透過金錢直接的挹注來慶祝國慶,後來也因為賴聲川導演的夢想家事件[1],舞台劇花了兩億,這個東西讓國內的藝文圈驚呼」《夢想家》舞台劇為文建會在建國百年國慶晚會的活動規劃之一,但辦兩場即花2.3億元,不符正常活動效益,引起眾人質疑,「也就是說其實在國內藝文補助金額都相當拮据的情況底下,國家可以花兩億元在一個表演舞台劇的投入,讓大家覺得相對來講就會很諷刺,平常的藝文補助錢都要不到結果你花在一個慶典上面花了兩億元。」

  針對此案的不合理,部分藝文相關人士組成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集中關注此事,該年11月視盟與牯嶺街小劇場、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台北當代藝術中心協會、台灣女性藝術協會、台灣文化產業學會及藝術文化環境改造協會等機構,於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網站共同發起「終結百年煙火,開啟文化元年:藝文界對台灣文化政策的九大要求」連署,提出「要求現任主委下台」、「要求文化預算提升至4%」、「要求三黨候選人針對文化政策進行辯論」、「 要求補助正常化」、「 要求正視藝文多元性,均衡藝文預算分配」、「 要求文化政策重視『培養文化生產者』」、「要求文化政策制定與執行均受全民監督」、「要求暫停並全面檢討所有文化園區發包案,凍結並全面檢討文創院的組織與功能」、「要求終結文化建設的閒置浪費與畸形發展」九條要求。

  而陸續延燒的話題上,針對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的質疑更是層出不窮,如在他任內的三項大型活動中,賴聲川即承攬其中兩次,遭疑有不法行為,胡朝聖補充:「大家也是對他的專業提出很多的質疑,為什麼?因為他的專業本身是政治,我們當時就覺得非常的懷疑,就是說國家非常重要的文化主管機關的首長,怎麼會是找一個非專業的人來擔任,我們不斷在質問一個經濟部長你會找文學博士來作為經濟部長嗎,外交部長你會找一個體育的專業來做外交部長,不可能嘛,你應該是找專業的人,而不是找對我們來說可能是偏酬庸角色的盛治仁……因為他曾經辦過很多大型的這種展演活動,就認為他可以擔任國家最高文化主管機關的首長,這個也是我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的一個事情。」  特別的是,在這次事件中,由於有了各方藝文相關人士在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的結盟,促成了下任總統大選候選人的文化政策說明,達成先前提出的九大要求之一:要求三黨候選人針對文化政策進行辯論,「在2012年也就是民國101年,當時要進行總統大選的時候,各個藝文圈的朋友向三黨候選人:國民黨馬英九、民進黨蔡英文到親民黨宋楚瑜遞交了陳情書,希望他們三位政黨候選人能針對國家文化政策進行辯論,這個也是我覺得在當時視盟跟很多國內藝文圈的團體、個人一起催生的,我認為是還蠻重要,具有時代關鍵性的一個舉動,最後也促成了三黨候選人在世新大學進行他們對於文化政策的說明,以及文化人士的提問,那當然最後他們沒有三人站在台上互相的辯論,而是分開來針對大家的提問來回應,我覺得這個也是非常難得的一個機會」,胡朝聖強調,在國家總統候選人選舉辯論會當中,文化政策永遠都不會是重點,政黨候選人的主流論述不外乎就是拚經濟,但是拚文化更是重要。也因為這樣的事件發生,大家往後對於文化部長人選的適切性也更為警惕與關注。

 


[1]夢想家為文建會在建國百年國慶晚會的活動規劃,但僅辦兩場即花2.3億元,也因為盛治仁任內辦理的活動多次由賴聲川所製作,引起眾人質疑。

 

 

2016 參與廢核遊行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2011年於Facebook發起參與「430向日葵廢核行動」,召集藝術家們組成藝術廢核大隊,由藝術家黃蘭雅設計反核傘為團隊的主要識別,透過加入遊行向政府表達反核的訴求。此後,視盟持續加入眾多發起團體之一,對台灣核電問題保持一定的關注度。

而在2016年的反核大遊行中,時任視盟理事長陳擎耀諧擬該年台北燈會主燈之福祿猴,設計裝置作品「輻射猴」,以醜陋、滑稽的外表,象徵生物被核輻射影響所造成的傷害。

提到視盟多年來對核電問題的關注,陳擎耀在訪談中提及自己的反核遊行經驗:「反核遊行是我們一直在做的,我記得我參加反核遊行,尤其是參加視盟的反核遊行,是從我甚至還不是理事,而僅僅作為一個會員的時候就一直在參與,每年在反核遊行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叫做視覺藝術大隊,然後那時候只是作為一個志願者而已,想參與嘛,某種程度就是對於公共事務有一種想要參與的熱情啦,我記得最早的時候我是負責寫標語,寫那個旗子的,在以前的視盟辦公室也寫過,後來有一年我還做一隻輻射猴,一個大的道具,就在街上走。」大部分視盟成員的反核立場相當堅定,因此也加深了大家共同參與反核遊行的凝聚力。

2014 聲援太陽花學運

 2014年3月17日,由於《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遭強行通過審查,引起反對服貿的學生、群眾、公民團體於隔晚以座椅封鎖立法院門口佔領議場,後將此抗議行動稱為「太陽花學運」,是台灣自1980年代最大規模的公民不服從行動,也是立法院首次遭到民眾佔領。

針對該事件,時任文化部長龍應台於立法院教育委員會答詢發表了「學生思想薄弱」的言論,在此說法引起大眾質疑之時,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也在Facebook發起呼籲:「文化來自公民的創造力、文化成果是公共的資產,文化的在地生產力是培養民主的土壤,不是商業貿易條款的祭品!請把文化還給審議民主!」

在發文內容中,視盟向龍應台的文化部聲明稿標題「代議制度是台灣民主的基礎」提出質疑,指出代議制度的失靈早在1980年代就被批評研究,由於該機制雖具決策能力卻不足以解決問題,以及監督不足易造成濫權等疑慮,因此台灣早在2002年實踐了審議民主,此外,也舉出台灣在2004年到2005年兩年間,高頻率舉辦了22場公民會議的例子,直言「我們應該為台灣政治決策模式的進步感到驕傲!同時我們也不禁要問,文化部長時空穿越捍衛代議制度,究竟是誰思想薄弱?還是菁英主義的傲慢?」  而對於龍應台勸退抗議學生的理由「納稅人每天付給112位立法委員80萬元的薪水,光這十六天以來就是1280萬元」,視盟也質問:「如果民主的價值可以這樣量化計算,那麼請文化部先盡責把兩岸服貿的文化衝擊算出來,未來將有多少電影院的座位、多少文化休閒園區坪數、多少印刷廠和書店書架、多少零售業取代了書店和光碟租售的管道、多少電視頻道時數、多少通訊業的文創產品服務,將會被外製文化產品佔掉,有多少在地文化生產將會因為缺乏傳播和展演管道而枯萎?」以一連串的提問,表達對文化部立場與言論的不認同,也提出事件經過的不公所在。

2000 台灣公共藝術發展

 公共藝術源於1930年美國總統羅斯福為協助藝術家度過經濟蕭條所推出的新政內容,到了1959年費城推出百分比藝術條例,公共藝術才成為法定的文化政策內容。而公共藝術在台灣,則是1986年雄獅美術雜誌專題報導引介百分比藝術基金,將公共藝術觀念與操作技術引進臺灣[1],在此之前,台灣的公共藝術以贊助藝術的形式為主,如銅像、紀念碑等,較偏向於呈現贊助者(政府、個人、企業等)理念。經過幾年討論後,台灣分別於1992年完成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制定,1998年完成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制定,並陸續透過修法讓機制更妥善。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成立於1999年,正逢台灣公共藝術立法並萌芽的初期,於2000年開始連續擔任三年的理事長范姜明道即在訪談中先提及公共藝術在台灣的情況:「當初的文建會做這個公共藝術,有跟很多藝術單位、建築單位、公政單位嚴密的討論過很多年了,應該從90年代開始,大家有想到國外講的1% for art,就是把建築的費用裡面拿百分之一出來作為公共藝術的基金,那這個確實發展到我們視盟有參與的話,應該也是到了1999年我們成立以後才開始有正式的參與。」

根據范姜明道所回憶與資料紀錄,自1999年視盟成立後,首任理事長蕭麗虹即有代表視盟參與公共藝術相關公聽會,而蕭麗紅與范姜明道也皆有在首屆的台北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名單內,「所以從那個時候應該是每年都有我們的理事長進去參與這些,早期還會討論到一些法案的制定方式。」而在其他參與上,視盟除了陸續參與公共藝術研討會、公聽會、聽證會等會議外,也於2001年舉辦「公共藝術相關法令研討」座談會,並向文建會提交「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提案,在初期台灣的公共藝術發展上積極參與和監督。

提到當初相關會議所談論到的內容,范姜明道指出:「那時候的討論比較廣泛一點,剛開始可能就是一些體育館、學校的建設,我記得也有台大還有很多大學的建設,那時候也參與了很多高速公路(的公共藝術),台北市的方面就是有學校、公園、捷運,這個都牽扯到公共藝術……從剛開始可能偏重作品,到後來可能比較偏重教育、民眾參與,那這樣子的慢慢改變下,也有了很多作品是跟公共環境有關係的,所以希望在設置之前先得到更多居民的回饋,免得之後有很多這種反對的聲浪」范姜明道也提到過去曾發生已經花錢設置完畢,居民卻覺得藝術品破壞風水的事情,但是這些問題的出現也讓台灣的公共藝術環境越來越好,「在後期有很多人站出來,我記得那時候各方的審議委員、諮詢委員、文化局、文化部[2],他們有真的來解決這個問題,所以就是大家一起成長。」

而針對視盟在公共藝術所扮演的角色中,范姜明道也提到,視盟注重的是怎麼樣讓藝術家更有機會、更公平的參與,依其扎根公共藝術領域多年的觀察提出,在大家都習慣公共藝術的設置辦法後,有越來越多個人或團體投入,但在公平性的機制上仍有再思考的空間,此外,他也針對公共藝術的發展延伸了一連串的探問:「公共藝術這個東西的公共性,是偏重藝術還是偏重教育?比如說,古希臘、羅馬的神像,現在我們大家去看還是很漂亮,那確實是最早的公共藝術,早期的公共藝術大概都是這些,monument,這種紀念碑式的,除了藝術以外還有歷史,那一直流傳到現在,所以我們現在公共藝術這麼多年來,有沒有這樣子的作品可以變成歷史?因為每個案子在學校在哪裡,都有很強的意見說要有個主題,希望看這些作品會想起什麼……這個好像是對題作答的能力,就是真正的藝術是藝術家本身的想法,還是這個聽題作答出來的作品?……但是有很好的雕塑家,他做得很好的作品,為什麼公共藝術不會去拿那些作品擺在那邊就可以了?那當然在公共藝術的法規裡面也有購置的,但是好像從來沒有用過,因為覺得會不公平,我們就是很怕這些不公平、私相授受的這種東西,但這種法規太限制了,我覺得,這個大家要好好考慮。」

台灣法定的公共藝術發展至今30餘年,卻仍有許多更需嚴密思考的空間,范姜明道最後也點出他對視盟的期待之一即為是否可以解決這些疑問,而視盟作為以服務藝術社群為主要宗旨,致力於開發並整合視覺藝術環境現有資源,監督政府文化政策,未來當然也將持續追蹤相關公共藝術的發展與議題。

[1]〈探索藝術品之外的臺灣公共藝術政策〉,《藝術書寫工廠》,陳碧琳,周雅菁,網址:http://news.deoa.org.tw/index/contentpage?id=249

[2] 當時為文建會

2003 抗議文建會預算不公

2003年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欲在該年4月向文建會(現文化部)提出希望能先看到即將送至立法院的隔年(2004年)視覺藝術預算,當時文建會回應內部尚未通過,沒有辦法先看。到了7月,視盟再次提出請求,文建會則回應預算已經送出,即使看了也無法更改。於是,視盟改為向相關立法委員取得資料,然而在研究預算資料後發現,2004年視覺藝術預算編列為95,475,000元整,但2003年的預算為131,489,000元整,不僅是比上一年少了將近三分之一(27.4%,36,014,000元),在文建會整體預算百分比只占1.7%。

對此,視盟發起緊急聯合聲明,立即獲得中華民國畫廊協會、台灣女性藝術協會、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中華民國油畫學會、中華民國畫廊協會、台陽美術協會、台陽元墨畫會、台灣女性藝術協會、台灣水彩畫協會、高雄現代畫學會、膠彩畫協會、悍圖社、後八、自強284、中國畫學會、玄心印會、文賢油漆行、駁二藝術發展協會、新濱碼頭、新樂園藝術空間、伊通公園、竹圍工作室等……團體,以及數百位藝文工作者的支持回應,同時召開緊急會議共同研討。在文建會交審預算前發出新聞稿,抗議文建會漠視視覺藝術生態環境發展,表達視覺藝術界對預算傾斜的憂慮。在預算審查過後,也邀請視覺藝術人士開會討論後續事宜,視盟時任理事長胡永芬對於視覺藝術界的共同協助,指出當時大家無論自己是什麼角色都很願意幫忙,「也就是說大家是真的認為這是一個實際的問題、公共的問題,已經不太分是創作者、畫廊、團體組織、公務機構還是媒體等。」

在立法院審查預算當日,視盟時任秘書長何孟娟在立法院,何孟娟回憶當時情況:「那時候要搶時間,在審議會議前讓更多的立委了解預算傾斜對藝文環境的傷害,爭取立法委員支持」,同時與視盟時任理事長胡永芬現場連線,即時作出反應。

此外,訪談中何孟娟也強調,該事件的發生有一部份也是因為公部門對當下藝文環境狀態不夠了解,「我覺得其實視盟應該還可以做到的是,盡力把當下的視覺藝術生態狀態,傳達給公部門,促進更多的溝通,在相關政策方向上提供協助。」

然而,預算在送審後只能刪減不能增加,因此該年預算已不能即時調整回復,但也因為視覺藝術圈對此作出一系列的反應與行動,使得預算問題在隔年的編列中有得到調整,胡永芬提及,「雖然當時沒有辦法改變預算減少三千多萬的事實,但我們面對的情況是揭露給大家這裡面的問題,也就是說經過我們這一年很像是作戰方式的堅持與努力,確實對這件事情產生了一些改變在隔年顯現出來,這也是視盟一直希望自己能夠做到的事情,就是我們對於公共政策,或者預算的一個學習、研究還有監督。」

2004 藝術家身分認證研究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在2004年進行藝術家身分認證之研究計畫,說到計畫緣起,視盟時任理事長胡永芬在訪談時強調,視盟的功能是為藝術家服務,相較於其他藝術創作類型的工作者,視覺藝術創作者的工作性質較為個人,對於公共或生態集體的事情相對較少關心,但事實上問題仍存在,對此視盟想要做的事情就是為個別的、獨立的藝術工作者爭取該爭取的權益。然而,在努力的過程中,常常都卡在「藝術家」身分無法界定,不存在於職業別。因此視盟當時認為應該至少從做研究案開始,「讓政府知道世界各國都是什麼樣的情況,有哪些國家是在哪些基礎上承認了藝術家的身分,他國是用什麼樣的方式、什麼樣的標準,甚至他們發展的過程、理解這件事情的過程是什麼,所以當時我們想要做這個事情。」

而在藝術家身分認證研究計畫裡,也更具體的提到研究必要性:「長期以來台灣的藝術創作者在面對某些公共行政事務時通常會面臨如下所述的幾點問題,諸如:申報所得稅如何能取得優惠稅率,減少繳稅額度(藝術家通常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單次或單件創作所得的10%);勞健保的歸屬、工會的成立及工作權的保障等,但有關這些問題的解答其先決條件為,究竟藝術創作者是否可以被視為一特定的職業分類有關。」而藝術家身分研究的推動,除了讓藝術工作者的權利得到基本的保障,也能促進公部門或相關法人團體對藝術工作者的支持更貼合需求。

該計畫由薛保瑕博士擔任計畫主持人,視盟時任理事長胡永芬擔任協同主持人,研究員則由沈伯丞、尤傳莉擔任,協同海外研究員有余珊珊、潘廣宜、黃姍姍、余小蕙、張筱雲,及助理研究員何孟娟、張郁琪、王心怡等人組成。研究方法以資料蒐集進行質性分析研究為開始,以田野調查之量化研究為結束。質性研究方面,透過進行海外資料的蒐集及蒐集資料的質性分析,嘗試尋找出各國之異同及利弊後,再根據分析結果針對國內創作者設計田野調查之問卷,進行調查統計及量化分析,最後召開顧問諮詢會議,邀請曲德益、謝素貞、石瑞仁等,針對研究結果再次進行討論,並做必要之修正。

在研究內容上,首先整理台灣當時的藝術相關法規進行彙整與分析,以作為研究參照的基礎,接著蒐集英、美、日、法、德五國各國施行制度的資料蒐集,並針對各國制度製作對照分析表,針對各國施行狀況及正負面效益提出各國制度益同及基本出發點。此外,該研究也設計以視覺藝術創作者為主的調查問卷,針對台灣藝術創作者進行田野調查設計,依據問卷分析結果,呈現台灣藝術工作者對藝術家身分認證制度的基本意向及建議,並以視盟會員與各地方畫會成員等視覺藝術團體之參與者為抽樣調查對象。最後以問卷分析結果為基礎對照各國現行制度,嘗試尋找出與國內藝術家意見相符的措施,與歸納適合國內藝文環境的客觀認證審核標準。

視盟時任秘書長何孟娟回憶當時的研究過程,直言:「其實我自己的感覺是,那其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只是我們沒有做。」胡永芬則補充:「可能當時我們沒有過多的思考哪一國的制度比較適合我們,而是著重於台灣藝術創作者確實亟需這個身分認證,但哪些經驗我們可以借鑑?正是因為各國的情況都不完全一樣,比如美國國家對於文化藝術的集體認知跟就跟我國些許不同,從我們的角度,我們有台灣自己的生態環境,有台灣法律制定的步驟跟規則,然後也有我們自己專業角度的集體認知,不過總體來看,這件事情其實沒有那麼複雜,沒有那麼困難,只是我們一直沒做而已。」

除了個別分析,研究也提供了具體認證標準實施上的參考,如藝術家身分認證標準的項目(專業的成就及認可、投入藝術工作的時間、藝術相關科系的文憑……等)、認證的相關政策配套(社會保險的歸屬與優惠、相應的工會組織、稅務的優惠與減免……等)、審議委員的資格等(資深藝術家、藝術學院教授、美術館研究員、專業策展人……等),透過問卷結果與各國分析的交叉比對,提供未來無論是立法或是相關事務的有力依據。

訪談最後胡永芬也提及:「這個集體共識的建構,是我們生態中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基礎,對於後來湯皇珍集結藝術界推動成功擴及所有創作者的藝術家職業別,以及工會的成立,視盟這個前期研究雖然不宜居功,但無可諱言的,從整個環境發展的角度來看,我們這個大規模的藝術家身分認證研究案,仍然是為歷史盡到了第一份力。」

2006-2008 視盟推出「藝教於樂」計畫

藝教於樂專案為2003年起國家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國藝會)與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合作之獎勵計畫,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於2006年到2008年連續獲得補助並舉辦數位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視盟時任理事長朱惠芬在說起整個舉辦過程時先提及,雖然國際上已經在推行數位藝術,但當時大眾還沒有太多涉入,在這樣的背景下,前任理事長黃位政首年的藝教於樂活動已經在台北獲得不錯的口碑,而因為自己對數位藝術也有一定程度上的熟悉,加上接任下任理事長時在理監事會議中有討論到如果只辦一次相當可惜,因此又繼續推行兩年藝教於樂的活動,將舉辦範圍逐漸向南推。

2006年視盟首次的藝教於樂計畫名為「藝起動動手―互動藝術的神奇魔力」,從當時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課程開始研究,期望藉由計畫的提出增強藝術教育或提出多元觀點,讓藝術相關師資得以藉由此藝術實驗計畫發展課程特色,同時也因為研究過程發現中小學的數位藝術課程較為缺乏,因此最終將教學定位於互動藝術。[1]

此次計畫實施於北部的福星國小、懷生國小、自強國小,運用校園每週的課後社團活動時間,授課採混齡教學,不侷限於單一班級,由具興趣的學生報名參與,規劃基礎與實作並行的互動藝術課程,邀請數位藝術相關人士擔任計畫教師,如駱麗真、李家祥、黃位政、陳彥任、張耘之等人,透過各自的專業長才教授課程,內容涵蓋錄像、互動科技、聲音等跨領域藝術,藉此提升學生對數位藝術的理解認知,並於學期結束時在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舉辦「任藝門」成果展覽,集合三所小學共九組團隊的互動藝術作品,具體呈現教案成果。此外,於校內教學與成果展覽期間舉辦教師研習座談會,讓老師透過與藝術家面對面討論,交換藝術教育經驗與想法,而在計畫最後也對師長與學員分別執行問卷調查分析,追蹤計畫成果。[2]

到了2007年的計畫名為「藝術後花園―數位藝術的花花世界」,由時任副理事長駱麗真擔任計畫主持人,將參與合作學校南移至中部的大同國小、順天國小、泰和國小,有了前一年得到的經驗與回饋,該年再次以數位藝術為重點,以達到持續觀察與比較修正的效益,而師資的部分除了駱麗真、李家祥、張耘之、黃位政老師再次參與,也邀請陳冠君、朱惠芬、張耘之、胡朝聖、何佩琪老師加入合作。此次計畫的成果展覽「奇藝果」舉辦於國立台灣美術館數位方舟,展現學習成果之餘,也在教學過程中以此目的凝聚學員重心,同時於計畫過程執行教師研習與座談促進交流。

而在2008年的計畫名為「大家來遊藝―藝術跨界的奇幻樂園」,由朱惠芬擔任計畫主持人,協同李家祥、許淑貞、曾玉冰、葉子啟、周文麗老師等擔任計畫教師,將地點南移至高雄陽明國小、鳳山國中與台南啟智學校,在學期結束時於高雄市立美術館舉辦「藝世界」成果展覽。特別的是,因協同主持人許淑貞老師的加入促成了該年與台南啟智學校的合作,將專案效益延伸至特殊教育學校,同時提出「濱海藝術綠苗」藝術教育計畫,配合需求調整課程內容與形式,例如透過密集上課與固定教學藝術家的方式,取得學生的信任感,抑或是由於藝術家對特殊教育較為不熟悉,因此也安排啟智老師與藝術家共同教學做為輔助,在學期結束也舉辦「濱海藝術綠苗」計畫展覽做為教育成果發表。

朱惠芬在訪談結尾中也感慨任內兩年藝教於樂活動的順利,「感覺上沒有碰到什麼問題,反而是在做成果展的時候大家都很興奮,因為可以把整個過程做得很好,又看得到學生的作品發表,有一點點成就感的感覺,那小朋友看到作品在美術館展覽他們也覺得很棒,對他們來講是非常難得的經驗,老師們或是家長一定都很高興的,所以現在想起來感覺還不錯。」


[1] 《藝起動動手—互動藝術的神奇魔力》,視覺藝術協會,2010,台北。頁2。

[2] 同註1,頁14-15。

2006 台灣數位藝術發展

 駱麗真老師於其文章「在下一個十年──回望台灣數位藝術歷程」裡將台灣2005年前後稱為台灣數位藝術的轉化期,並提到在此期間「年輕藝術工作者投入,專業館舍增加,展覽交流日益頻繁,政府關注與補助挹注、跨域合作的本土實驗百花齊放,新銳藝術家逐漸展露頭角。」[1]而與此同時,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也展開了許多與數位藝術相關的公共事務。

2006年的藝術家博覽會「\^o^/SIGHT」(wow sight),首次開辦「新媒體藝術主題區――燎原」新媒體藝術主題區,由視盟時任常務理事胡永芬及時任理事胡朝聖擔任策展人,並分別安排兩場講座,針對數位藝術相關主題進行討論。[2]

時任視盟理事長黃位政回憶此次博覽會時提及,當時台灣的數位議題剛在萌芽,視盟作為匯聚各類藝術家的組織,同時也尊重每一種藝術媒材,因此在當年的數位發展狀態之下,他們在當年的藝術家博覽會籌備會討論中,就也提出除了過去的平面、立體作品,應該也要嘗試給予數位藝術一個發展機會。

而該年藝術家博覽會的首次嘗試,也遇到了一些以往接觸的藝術類型所不會發生的問題,「我記得比較辛苦當然是設備,設備有時候還得要去幫他們張羅,還有空間的需求很不一樣,他們有些需要的空間更大,就是說他不像一張畫,從展期開始掛上去到展覽完都不太會有問題,但是數位的東西常常在展的中間就出現一些問題,所以包括這些東西也都累積了一些經驗,那我覺得這個當然就是變動性比較大、不確定性比較大。」

到了2007年藝術家博覽會「3Cの祭台灣多媒體藝術展」,與3C彩虹廣場共同舉辦,開闢更多數位藝術創作的新媒體藝術展區,持續關注錄像、聲音與動畫等多媒體藝術[3],主要目的在促進藝術數位化以及台灣新媒體藝術家與電腦工商業區的跨界交流,增加新媒體藝術家的曝光機會。該年博覽會的特色即是以媒體為主,採用作品數位化的方式,將平面作品製作成影片,而不以實體展出。

從兩次的藝術家博覽會中可以觀察出數位藝術在當時的崛起,以及視盟對新興藝術型態發展的支持與重視,在這2006年與2007年中,視盟也舉辦兩次新媒體工作坊,邀請各國內知名新媒體藝術家,透過他們分享創作歷程、述說臺灣新媒體藝術的現況,循序漸進地了解數位藝術,並以此增加數位藝術在大眾的能見度。[4]


[1] 〈在下一個十年──回望台灣數位藝術歷程〉,駱麗真,《關鍵評論網》。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8700/page2

[2] 〈《\^o^/ SIGHT ─ 2006 藝術家博覽會》揭開序幕!〉,《台灣數位藝術》https://www.digiarts.org.tw/DigiArts/NewsPage/88457218799151/Chi

[3]〈 3Cの祭 台灣多媒體藝術展- 2007視盟藝術家博覽會〉,網址:https://zcg5621.pixnet.net/blog/post/41641517-%E5%B9%B4%E5%BA%A6%E8%97%9D%E8%A1%93%E5%AE%B6%E5%8D%9A%E8%A6%BD%E6%9C%83%E5%8F%88%E9%96%8B%E5%A7%8B%E4%BA%86%E3%80%903%EF%BC%A3%E3%81%AE%E7%A5%AD-%E5%8F%B0%E7%81%A3%E5%A4%9A

[4] 〈2007「新媒體觀測站 ─ 藝術工作坊」〉,《台灣數位藝術》,網址:https://www.digiarts.org.tw/DigiArts/NewsPage/88457218799327/Chi

2009 景美文化人權園區藝術家游文富作品遭破壞爭議

2009年底,文建會於景美人權園區(前身為景美看守所)舉辦美麗島事件三十周年紀念展,藝術家游文富於汪希苓軟禁區的裝置藝術作品《牆外》,卻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遭美麗島受難者施明德之妻陳嘉君破壞(以下簡稱該事件為景美事件),由警方上銬帶離後又在施明德陪同下,回到現場再破壞一次。《牆外》以地景藝術之手法,在汪希苓軟禁區外牆用數以萬根之染白竹籤插入泥土中,結合輕盈飛過或暫停的白鴿,呈現純粹、自由的精神象徵[1],但陳嘉君抗議其榮耀策畫江南案的前軍情局局長汪希苓,對政治受難者與家屬造成二度傷害。

12月15日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發起網路串連聲援游文富,並集結藝術相關人士於景美人權園區聚集討論,將各方意見歸納整理,之後在記者會上陪同游文富及其妻子發表聲明稿,澄清作品初衷並無稱頌汪希苓之意,同時由時任視盟理事長駱麗貞代表藝術界宣讀聲明稿,呼籲各界應尊重創作人權,與文建會應提出具體措施給予創作者基本的創作保障。

2010年初,視盟仍持續追蹤並參與景美事件相關活動與聲援。1月16日駱麗真代表視盟出席陶亞倫主持之「從『景美事件』來看:一、宏觀調控下的文化工業,二、品味偏好下的當代藝術,三、世代政治與權力轉移」座談會。23日,參與陳泰松主持之「《牆外》,一種純粹美學的政治性?一、純粹美學的探究,二、藝術的公共性:在公共藝術之內與外,三、美學實踐與台灣當前的政治景觀」座談會。以及24日主辦「由景美人權園區來看文化政策」座談會。此外,《牆外》在後來又遭陳嘉君灑紅漆破壞,視盟向文建會公開發起「文化政策始亂終棄的代價」抗議,對作品第一次遭破壞至此仍徹底沉默、毫無作為的文建會表達不滿,要求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智仁必須為創作人權受迫害事件道歉,以及必須對保護藝術創作與展出可以受評價,但不能受威脅的責任提出承諾。

到了2月1日,視盟也出席游文富藝術工作室記者說明會,3日出席文建會舉辦「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定位發展」座談會,10日參與社團法人施明德講座基金會辦理之「傷痕歷史與轉型正義座談會:檢視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定位問題」。藉由各項會議參與針對景美事件及其延伸議題進行討論,探討藝術與政治之間被忽略的問題所在。

在各項活動舉辦後,2月24日,景美事件的最後以游文富邀請政治受難者、受難者家屬、人權團體、藝術相關人士等,共同參與作品撤除行動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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