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只工作過量 — 藝術工作者勞動調查發佈記者會
時間:2019/10/29,上午9: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一樓101會議室
主辦:立法委員李麗芬辦公室、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起,12個藝文團體協力進行的「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 自今年5月24日發佈「藝術工作者勞動調查問卷」,在一個月內的時間裡已經獲得1,525份藝術工作者填答反映工作現況。工會接著分析問卷調查結果,並且與協力藝文團體共同討論出解決目前藝術工作者困境的具體策略。經處理數據分析以及資料圖表化呈現後,以召開發表記者會的方式呼籲相關單位針對藝術從業人員的勞動現況落實有效提升工作權益的法規政策。
本次調查證實了長期以來藝術從業人員的低收入、長工時、生活保障不足的從業環境並非空穴來風,而是長期的未受到關注,本次調查顯示有5成以上藝術從業人員月薪不滿3萬元、平均每周工作時間達52小時已超過法定正常工作時間40小時。另外其它調查數據顯示,藝術從業人員的工作合約保障、社會保險的覆蓋率都十分不充足,甚至「劇場設計與執行」類工作者的職災風險最高但卻同時也是受到工作保障最少的類型。
  • 藝術從業人員不只工作過量,而且低收入、高工時、缺乏保障
本次研究調查顯示出目前以承攬委任工作類型為主的藝術創作者,在工作的大多數時候都沒有基本的書面承攬契約保障。本調查顯示平均只有27%的創作者通常或一定會簽訂承攬契約,顯示出藝術工作者的工作權益沒有白紙黑字的保障。未有書面合約保障的後果,將導致藝術創作者在遭遇著作權、工資報酬等爭議上無所憑藉保障自身權利。更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與出資者間的工作關係,導致在投保勞工保險、申請職災給付中的權利受損。尤其在劇場創作類型(表演藝術創作、劇場設計與執行)身上,這些面臨多樣職業災害狀況的藝術創作類型,簽約的比例又特別低、保障更為缺乏(詳見附表1)。
附表1. 分析/製圖: Ceresus延伸思考
在勞動條件上,本次研究調查藉著蒐集1,525份藝術從業人員反映工作現況調查問卷,亦證實了藝術工作低收入、高工時的過勞現象。藝術從業人員的平均薪資遠低於台灣勞工平均值,週工時更高於台灣勞工平均值。在影視/藝術電影、表演藝術行政、劇場設計與執行、表演藝術創作等藝術工作類型上,更呈現出工作時間越長平均下來每工時所能獲得的工資報酬越低的情況(詳見附表2)。在職災保障方面,亦可以發現有29%的藝術從業人員從未投保勞保,在部分藝術工作類別中如行動行為藝術、視覺藝術創作、聲音藝術、表演藝術創作,更有將近一半的從業人員未投保勞保,無法獲得勞保中的職業災害、職業病保險保障。
附表2. 分析/製圖: Ceresus延伸思考
在藝術從業人員的就業與生活狀態中,我們可以看到藝術從業人員對於藝術從業環境中最為不滿意的即是低工資的問題。而低工資的問題,更因為產業內薪資成長幅度非常有限,隨著工作資歷增長也未必會帶動收入增加,連帶引發藝術工作職業壽命偏短,多數人最終因為經濟及家庭壓力選擇轉行(詳見附表3、4)。
附表3. 分析/製圖: Ceresus延伸思考
附表4. 分析/製圖: Ceresus延伸思考
  • 產業中的基層工作者也需要被看見,藝文團體呼籲修法改善藝術工作權利
隨著近日亞洲藝術交易市場變遷,台灣藝術交易市場活絡,行政院與文化部推出藉由《文化藝術獎勵條例》減免藝術交易業者稅金的政策構想。我們自然樂見藝術交易市場的活絡,然而依照調查結果可以觀察到,藝術從業環境從創作、行政到技術人員,依然是沒有穩定的保障與合理的工作報酬。
我們希望勞動主管機關可以輔導藝術單位遵法,使其給付聘雇的藝術行政、技術人員具合法的薪資與勞動條件;而文化主管機關則應在此僱傭關係中推動業內簽訂工作合約的普及、協助藝術從業人員投保勞保獲得保障,並且妥善運用目前逐年增加的文化預算使基層從業人員得以改善目前最受到關注的低薪問題,另一方面,對於承攬關係的藝術創作者們則希望主管機關可以推動相關的價金參考標準,並持續推動、推廣關於智財權與承攬合約等相關知識。
今年5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基本法》,確定長期的文化政策綱領。並通過附帶決議「儘速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強化藝文工作者的工作權保障,並盤點藝文工作者相關保障法規,與相關部會進行協商,於六個月內提出修法建議」。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與立法委員李麗芬辦公室,希望透過本次的調查結果使社會大眾看見藝術工作者的勞動困境,並且督促政府對於台灣藝術環境應做通盤檢討。
  • 對改善藝術工作條件的訴求
  1. 要落實—中央主管機關對藝術從業人員之工作權、智慧財產權及福利,應訂定具體辦法予以保障
  2. 要保障—應協助藝術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事宜
  3. 要參與—廣納民間藝文團體參與《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草案訂定
  • 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協辦單位
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台灣藝文空間連線、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社團法人臺灣技術劇場協會、Ceresus延思顧問、台灣視覺藝術協會、新樂園藝術空間、魔梯形體劇場、梗劇場、彰化師範大學 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理事 吳介祥教授、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 柯人鳳 執行長
  • 贊助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以上新聞稿轉自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