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藝術家身分認證研究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以下簡稱視盟)在2004年進行藝術家身分認證之研究計畫,說到計畫緣起,視盟時任理事長胡永芬在訪談時強調,視盟的功能是為藝術家服務,相較於其他藝術創作類型的工作者,視覺藝術創作者的工作性質較為個人,對於公共或生態集體的事情相對較少關心,但事實上問題仍存在,對此視盟想要做的事情就是為個別的、獨立的藝術工作者爭取該爭取的權益。然而,在努力的過程中,常常都卡在「藝術家」身分無法界定,不存在於職業別。因此視盟當時認為應該至少從做研究案開始,「讓政府知道世界各國都是什麼樣的情況,有哪些國家是在哪些基礎上承認了藝術家的身分,他國是用什麼樣的方式、什麼樣的標準,甚至他們發展的過程、理解這件事情的過程是什麼,所以當時我們想要做這個事情。」

而在藝術家身分認證研究計畫裡,也更具體的提到研究必要性:「長期以來台灣的藝術創作者在面對某些公共行政事務時通常會面臨如下所述的幾點問題,諸如:申報所得稅如何能取得優惠稅率,減少繳稅額度(藝術家通常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單次或單件創作所得的10%);勞健保的歸屬、工會的成立及工作權的保障等,但有關這些問題的解答其先決條件為,究竟藝術創作者是否可以被視為一特定的職業分類有關。」而藝術家身分研究的推動,除了讓藝術工作者的權利得到基本的保障,也能促進公部門或相關法人團體對藝術工作者的支持更貼合需求。

該計畫由薛保瑕博士擔任計畫主持人,視盟時任理事長胡永芬擔任協同主持人,研究員則由沈伯丞、尤傳莉擔任,協同海外研究員有余珊珊、潘廣宜、黃姍姍、余小蕙、張筱雲,及助理研究員何孟娟、張郁琪、王心怡等人組成。研究方法以資料蒐集進行質性分析研究為開始,以田野調查之量化研究為結束。質性研究方面,透過進行海外資料的蒐集及蒐集資料的質性分析,嘗試尋找出各國之異同及利弊後,再根據分析結果針對國內創作者設計田野調查之問卷,進行調查統計及量化分析,最後召開顧問諮詢會議,邀請曲德益、謝素貞、石瑞仁等,針對研究結果再次進行討論,並做必要之修正。

在研究內容上,首先整理台灣當時的藝術相關法規進行彙整與分析,以作為研究參照的基礎,接著蒐集英、美、日、法、德五國各國施行制度的資料蒐集,並針對各國制度製作對照分析表,針對各國施行狀況及正負面效益提出各國制度益同及基本出發點。此外,該研究也設計以視覺藝術創作者為主的調查問卷,針對台灣藝術創作者進行田野調查設計,依據問卷分析結果,呈現台灣藝術工作者對藝術家身分認證制度的基本意向及建議,並以視盟會員與各地方畫會成員等視覺藝術團體之參與者為抽樣調查對象。最後以問卷分析結果為基礎對照各國現行制度,嘗試尋找出與國內藝術家意見相符的措施,與歸納適合國內藝文環境的客觀認證審核標準。

視盟時任秘書長何孟娟回憶當時的研究過程,直言:「其實我自己的感覺是,那其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只是我們沒有做。」胡永芬則補充:「可能當時我們沒有過多的思考哪一國的制度比較適合我們,而是著重於台灣藝術創作者確實亟需這個身分認證,但哪些經驗我們可以借鑑?正是因為各國的情況都不完全一樣,比如美國國家對於文化藝術的集體認知跟就跟我國些許不同,從我們的角度,我們有台灣自己的生態環境,有台灣法律制定的步驟跟規則,然後也有我們自己專業角度的集體認知,不過總體來看,這件事情其實沒有那麼複雜,沒有那麼困難,只是我們一直沒做而已。」

除了個別分析,研究也提供了具體認證標準實施上的參考,如藝術家身分認證標準的項目(專業的成就及認可、投入藝術工作的時間、藝術相關科系的文憑……等)、認證的相關政策配套(社會保險的歸屬與優惠、相應的工會組織、稅務的優惠與減免……等)、審議委員的資格等(資深藝術家、藝術學院教授、美術館研究員、專業策展人……等),透過問卷結果與各國分析的交叉比對,提供未來無論是立法或是相關事務的有力依據。

訪談最後胡永芬也提及:「這個集體共識的建構,是我們生態中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基礎,對於後來湯皇珍集結藝術界推動成功擴及所有創作者的藝術家職業別,以及工會的成立,視盟這個前期研究雖然不宜居功,但無可諱言的,從整個環境發展的角度來看,我們這個大規模的藝術家身分認證研究案,仍然是為歷史盡到了第一份力。」